34、第 34 章_鱼街一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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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那老者说的河滩,距离镇上并不远,小船一路向西,过了两个河湾,便是那处河滩了,两岸果然长满了大片的野生番薯藤,中间还夹杂着其他不知名的野草,看着绿油油的一片,在财迷河蚌眼里这不是番薯藤,这都是银子啊!!!

  “可惜没带竹篮和镰刀,不然还能顺路割些回去。”白春笙惋惜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变成了河蚌精,他这辈子比上辈子可笨多了。

  王鲲风斜了他一眼,心想就割些番薯藤,至于还带镰刀?

  不知道他们喵星人都是自带武器的吗?

  修长的五指张开,一瞬间,锋利的爪子从指甲处探出,好像第二层指甲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寒光。

  “等着!”猫大爷酷酷地丢下一句话,几个跳跃,便腾挪到了河滩上,河滩四处都是烂泥,饶是猫大爷身轻如燕,也免不得膝盖下面都陷入了臭烘烘的烂泥巴里,猫大爷踩了踩烂泥巴,不由得加快了收割番薯藤的速度。

  好在这些番薯藤长得比较茂盛,锋利的爪子划过,便能收割一大捆,很快便堆满了小小的船舱。

  “够了够了,鲲哥你快上来吧。”看到王鲲风衣服下摆都是烂泥巴,白春笙十分过意不去,急忙喊他上来,这么多番薯藤,足够他腌好几大坛子了。

  王鲲风就着河滩上残留的水洼里的水,简单洗了洗沾满泥巴的双腿,满脸不高兴地坐在船头掌着船。

  “鲲哥,等下到了河湾那边,不如我们下去洗个澡吧?我方才看到那边有一片荷花荡,进去里面洗澡,没人看见的。”

  王鲲风心下一动,和这只河蚌单独洗澡?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想想还是蛮期待的!

  小船很快便到了方才路过的河湾这边了,河湾内有十几亩荷塘,约莫是附近的农家种了打算卖莲藕的,这个季节正是荷花盛开的时候,远远看过去倒是一派“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好风光!

  “下去吧!”白春笙已经迫不及待地甩掉了头上戴着的纱帽,脱了外衫,一下子就跳到了水里,被层层荷叶遮挡的河水,比外面的河水温度高一些,白春笙甚至能感觉到有鱼游过自己腿边。他顺手摘了一个大大的荷叶盖在自己头顶上,这样便不会被晒伤了。

  其实,如果不是和王鲲风在一起的话,白春笙肯定早就潜入水底了,不过今天好歹是人家顶着大太阳陪自己来割番薯藤的,还牺牲自己踩了两腿烂泥巴,白春笙实在不好意思撇下人家自己一个人玩潜水,只能尽量把自己藏在荷叶下面,借此遮挡头顶的烈日。

  王鲲风看了看毫无顾忌地露出大半个雪白胸膛的河蚌精,恨不得将他按到水里使劲儿欺负一番,只可惜,他仅剩的节操告诉他,光天化日之下,未婚夫夫做这种事情是不对的……想起乳母对自己的叮嘱,王鲲风眼神一黯,有些事情,确实不可cao之过急。

  天气炎热,白春笙他们来的时候没有带饮用的水,这会儿已经有些干渴了,他又想在这里多泡一会儿,想了想,便招呼一声,自己左右看看无人,悄悄潜入水底,摸了两条白嫩嫩的藕节出来。

  这个时节还不是莲藕成熟的季节,挖出来的藕才刚长出来,细长条的十分脆嫩,白春笙将挖出来的藕在水里洗干净,递给王鲲风。

  “你吃吧,我不饿。”王鲲风十分嫌弃,他和三郎一样有些挑食,都不太喜欢吃蔬菜瓜果之类的。

  “你不渴吗?”白春笙见他真的不吃,便将另外一根藕直接丢到船舱里,自己拿了一节藕咔擦咔擦跟只兔子似的在那儿啃得欢快无比,这时节的藕正适合生吃,一点渣都没有的。

  “也不知道这荷塘是谁家的,若是能找到主人,我倒是想买些新鲜的荷叶回去做些荷叶清凉粥在铺子里卖。”白春笙叹息道。

  “想要新鲜的荷叶?那何必买?清水河上游多的是野生的荷花荡,改日我带你去游玩一番,顺便摘些荷叶回来便是。”

  “真的?那说定啦!咱们索性租条大一点的船过去,多摘一点荷叶,荷叶晒干了留着冬日也好用的,整片的干荷叶拿来包东西也是好的。”白春笙高兴道。

  “我便是见那些小贩时常去那边摘荷叶回来包东西,才知道那里有许多野生的莲藕的,不过那莲藕长不大,吃着不好吃,莲子倒是不错。”王鲲风对这一带还是很熟悉的,发现白春笙喜欢听这些,当下便向他说了几个不错的地方,什么上游某处山里有许多野果子,秋日的时候许多野物都去那山里摘果子吃,他们时常去那边打猎,摘的野果子也可以拿回来酿酒;什么下游某处洼子里有肥大的黑鱼,他和三郎曾经在那里抓到过足有半人高的大黑鱼啦;又是什么某处山坳里有只挑嘴的虎妖,打到了猎物,只肯吃最好部位的肉,其他丢弃不要,当地山民便拿了那虎妖爱喝的果子酒,拿酒换猎物的皮毛和肉啊之类的,一时间听得白春笙神往不已。

  “往后你若是想去,我带你去看看便是,这水脏得很,不要泡时间久了,快上去吧,早点回去,你若是想泡澡,晚上我带你去汤泉那边泡去。”王鲲风不动声色地抓住了河蚌精的一只胳膊,指腹在那滑腻柔软的肌肤上轻轻捏了一下,看着像是在拉他起来,实际上,猫妖只是忍不住想摸一摸那看了无数遍的白腻肌肤,也不知道是不是天底下的河蚌都是这般天姿国色,豫亲王府那位王妃,他的生母,据说曾经艳冠皇城,被誉为皇城第一美人,然而那被王府后宅风霜摧残的容颜,也抵不过河蚌精三成的姿色。

  果真是水中妖精!

  这若是投生成了女子,必定是要选入皇宫为妃的。

  幸好,白春笙是男子之身。

  荷花荡内,微风熏人,在水里泡了好一会儿,王鲲风只觉得浑身黏腻腻的难受,若不是顾忌到颜面,此刻他真想立刻变成原形,这太阳暖烘烘的,将一身的皮毛晒干之后,使劲儿抖一抖,伸几个大大的懒腰,岂不快哉?

  好在路途并不算远,小船行了一炷香的功夫,他们便回到了镇上的码头,码头上看场子的小喽啰们远远看到自家老大站在船头亲自撑船,忙不迭地跑了过来,亲手系好船,又赶来一辆骡车,帮着将那满满一船的番薯藤卸到骡车上。

  “送到我家对面那个院子里去。”王鲲风随口吩咐道。

  “知道知道!”不就是大嫂院子里吗?众人心领神会地领命而去。

  现如今谁不知道鱼街一霸王大郎看上了卖鱼面的白掌柜?不然那白家食铺做的那般红火,怎不见那些给食铺供货的渔家趁机涨价?

  他们十分坚信,若是他们敢给白掌柜定下的鱼获涨价,明天他们的渔船就甭想继续在这码头停靠了,非但如此,今后的鱼获只怕也进不了鱼街,回家吃自己去吧!

  “麻烦他们了,等我泡菜做出来了,送一些给大伙儿尝尝吧。”白春笙十分不好意思地说。迟钝如他,至今还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和王大郎关系好,所以他的手下对自己才这般热心的呢。

  王鲲风也没想过要暗示他什么,毕竟,他现在还没有把握这河蚌精能一口答应自己的提亲,若是冒昧道破了自己的小心思,若是人家不愿意,趁着自己没注意的时候偷偷跑到随便哪个江河湖海犄角旮旯处躲了起来,他去哪里再找一个能让他动心的河蚌去?

  王鲲风一直都知道,他和那些生来就继承了妖族纯正血统的皇族继承人不一样,他所能拥有的一切,都需要自己去努力、去争取、去守护!幸福而又美好的东西,人人都想要,他需要付出的,远比别人要多许多倍,他不在乎,反正,这只河蚌是他先看到的,他一定要抢到手!

  白春笙并不知道王鲲风此刻所想,担心那些番薯藤被晒蔫吧了,他急匆匆赶到食铺,跟商秋芦说了一声,午间那一波客人让他们对付着,白春笙便跑去杂货铺一口气定了三十多个十斤容量的陶罐,掌柜的家里没有这么多现货,便将现有的给他找出来十几个,让伙计赶着驴车帮他送回家,剩下的约好等明日到货了一起送过去。

  回到家,白春笙便张罗着让等在门口的王鲲风的手下帮忙,将骡车上的番薯藤搬到屋檐下面遮阴的地方,本想留他们在这里吃顿饭的,没想到这些人放下东西就走,这倒是让白春笙对这些街霸的想法改观了许多。

  王鲲风割番薯藤的手法简单粗暴,直接从根部就给它割断了,所有番薯藤纠结在一起,白春笙也不耐烦一根一根地解开了,干脆分成几堆,一堆一堆地放在脚边,将缠在一起的嫩一些可以吃的番薯梗摘下来,嫩番薯叶也单独摘下来放在一个大篮子里,留着明日做菜做馅儿用。

  正忙着呢,对面听到声音的王大娘也带着周幼青过来帮忙了。

  自从周婶婶到他铺子里帮忙之后,家里就剩下周幼青一个女孩子也不方便,周幼青十日里倒是有九日都是拿着一个针线篮子,去对面王大娘家里,俩人一起做个伴,做做针线活什么的,午间便在一起凑合着吃一顿,周婶婶也时常买些菜让周幼青带过去和王大娘一起吃。

  三个人坐在一起摘菜的时候,王大娘也没有闲着,装作闲聊,替自家大郎打听起情报来——

  “春笙今年多大啦?”

  “额~按照妖的年岁来算的话,应该有三百多岁了吧,不过,我化形晚,按照人族的年岁来算,应该有十七年了吧。”白春笙为了防止露陷,关于年龄来历这些事情早就想好了说辞,听到王大娘问起来,当下便细细答道。

  “十七了啊,倒正是成亲的好年岁!”王大娘满意地点点头,原本看着白春笙脸嫩,瞧着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没想到实际年龄却比看着还大上几岁,不过,这样正好,和他们家大郎年龄也匹配得上。

  “大娘,成亲还早呢,我想着既然已经在人间落户了,怎么也要多赚点银子,好歹也要先有个宅子,才好说亲啊。”

  “春笙哥哥,我听说河蚌里面有珍珠,你既是河蚌妖,为何不自己养些珍珠拿去卖呢?多卖些珍珠,那造宅子的银子不是自然来了?珍珠很值钱的,黄豆那般大的珍珠,便要卖二两银子一个呢~”周幼青忍不住问道。

  “你这丫头……”白春笙哭笑不得地指着她,“珍珠岂是那般容易得的?若是容易得到,珍珠也不会这般昂贵了。我是河蚌不错,但是,对于我们河蚌来说,身体里出现珍珠可不是什么好事,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你肚子里长了一个东西,一走动就钻心的疼,你说,若是我们这般成了精的河蚌,会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养育珍珠吗?”

  “啊?原来是这样啊,那还是不要养的好!”周幼青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顿时小脸一白,连连摆手道。

  “非但如此,我们河蚌也不会去捡拾海底的珍珠的。”

  “为什么啊?”周幼青不太明白。

  “咳咳~打个比方吧,若是咱们鱼街有人死了,尸身被人丢弃在乱葬岗上,你会跑去剖开那人的身体,取出他身体里藏的宝贝吗?”

  “不……”幼青妹子快被这个脑补情景给吓哭了。

  “所以啦,凡人总觉得我们妖族赚钱很容易,实际上,妖族也有许多不能做的事情的,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为了攒几百两银子造宅子,每日起早贪黑的开食铺?”

  “春笙哥哥,对不起,是我想错了……”周幼青沮丧地垂下脑袋。

  “无妨,哥哥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不过,往后再不可随意当着妖族的面儿说这些事情了。”想了想,白春笙不忍心看到妹子这般泫然欲泣的可怜样儿,忍不住偷偷打趣道,“你看你王家大哥身手了得吧?他们猫妖身轻如燕,若是去做个飞贼,何愁腰缠万贯?你问问王大娘,肯不肯让她家大郎去做飞贼去?”

  周幼青小脸一红,倒是没有再哭了。

  王大娘抿嘴一乐,她倒是从未想过以大郎的身手,除了在鱼街替人看场子之外,竟还能去做飞贼?听起来倒是不错,只不过,王府那一位,怕是宁可杀了大郎,也绝不肯让这个孩子变成江洋大盗,辱没了她那好名声吧?

  三个人一起动手,速度倒是快了许多,没一会儿就摘得差不多了,可以拿来做泡菜的番薯梗足足摘了有上百斤,番薯叶也摘了四个大篮子。

  “这么多番薯叶子,炒着吃也吃不完啊。”周幼青看了看那些番薯叶好奇道,那番薯梗她是知道白春笙预备留下来做泡菜的,院子里那么多陶罐呢,可是这叶子呢?

  往常他们家在乡下的时候,倒是吃过这炒熟的嫩番薯叶,可是这么多怎么吃得完啊?这番薯叶子十分娇嫩,摘下来当日不吃,第二天便蔫吧了不能吃了。

  “这番薯叶看着多,焯了水切碎了也没有多少了,还不够做几笼屉包子呢,王大娘,今天摘这些番薯藤辛苦鲲哥了,索性今天你们都别在家里做饭了,我蒸几笼屉番薯叶肉馅包子,再烧个酸汤鱼头,大伙儿就在这边凑合吃一顿好了。”

  “你这还叫凑合吃一顿?几笼屉包子,少说也要两斤肉吧?再搭上几个鱼头,还有那些做包子的麦面,家里的柴火,我看你如此大手大脚,猴年马月才能攒够造宅子的银子?”王大娘笑着骂道。

  “也不差这几十个铜板吧?再说了,今天鲲哥可是帮我找了条发财的好门路,光是这些番薯藤……咳咳!总之,我得单独再请鲲哥吃顿好的才行。”白春笙偷偷凑到王大娘身边,将王鲲风帮他找到了一处不要钱的荒滩割番薯藤做泡菜的事情简单解释了一下,他知道王大娘的为人,必然不会把这件事情宣扬出去的,不然人人都跑去割番薯藤,哪儿还有他发财的余地啊?

  “那行,等你新宅子做好了,大娘亲手给你缝两床厚实被褥做贺礼!”王大娘听了也知道这是白春笙在感谢他们家大郎,也不再推辞,便帮着一起收拾起摘好的番薯梗来。

  摘下来的番薯梗,洗干净之后放在阴凉处晾干,趁着这个功夫,白春笙又去集市上,逮住那早市散了后正在低价大甩卖的菜农,花了几十个铜板,凑了好几个摊子,一口气买了几十斤本地产的青红辣椒,这么多他自己也拎不动,索性便去了杂货铺,借了他们家的骡车给运了回来,路上还去买了十几斤粗盐。

  原本寻常人家一个月只能买一定数量的粗盐的,本朝对盐铁的管制向来比较严格,多亏了王鲲风细心,铺子开起来的时候就托关系给他办了个商户的册子,有了那个,他每个月便能比寻常人家多买几十斤粗盐了,不过也都要登记在册的,以免有人借着这个漏洞向外族贩运食盐赚取暴利。

  现在想想,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王鲲风对于他而言,除了一开始的有些误会之外,其他时候简直就是他的福星!

  白春笙自己都不敢想,如果没有王鲲风这么个人的话,他到底能不能在这个镇子上立足,最起码,他是不敢在毫无倚仗的情况下,贸然开了这样红火的一家食铺,现在又大手笔的准备开作坊的,财帛动人心,他虽是妖,可有些时候,心狠手辣的凡人,可比妖恐怖多了。

  因此,对于王鲲风这个人,白春笙一直是抱着感恩之心的,不管这个人到底是因为什么才愿意帮助自己的,他都要领了这份情,并且,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的去回报这份恩情。

  自始至终,白春笙从来都不曾想过,王鲲风对他会有什么超出友谊之外的想法。

  上辈子的白春笙也谈过两次恋爱,不过都无疾而终。他还记得他的前女友和前前女友对他的评价:“白春笙,我觉得跟你谈恋爱吧,就好像在和一个人工智能谈恋爱一样,你不会是个外星人丢在地球的机器人吧?”

  后来,他的前女友和前前女友因为喜欢吐槽他,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死党。而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也再没有谈过恋爱。

  不是不羡慕那些出双入对的情侣,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两个人之间好像少了点儿什么,对了,就是那种“一见倾心”、“非你不可”的唯一性。两位前女友有一句话吐槽得很准确,对于白春笙来说,好像和谁谈恋爱都一样,哪怕对着一只猫呢,他也能温文尔雅地照顾得十分妥帖,却疏远的好像一个人工智能的机器人管家一般。

  通俗的来说,两位前女友觉得,无论她们怎么努力,好像都走不进白春笙的心,在他温柔妥帖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比蚌壳还要坚硬不催的心。

  她们是凡人,不是灼热的岩浆,自诩融化不了这样一座冰山,只能遗憾地放弃了这个坐拥省城十几套房子的拆二代,另外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去了。

  接连两次被甩,白春笙也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心理疾病。直到有一次,和基友大半夜出来撸串,喝到酒酣处,基友捶了捶他胸膛,先是吼了两声不着调的《分手快乐》,然后暗搓搓地一把搂住他脖子,凑到他耳边小声安慰道:“小笙笙别怕啊,虽然那些妹子都看不上你,但是,就你这颜值!这身段!说不定外面大把的汉子等着排队追你呢!”

  白春笙当时就灌了他一瓶老村长。

  现在想想,如果没有穿越到这奇怪的世界,那时候的他,会不会去尝试一段并不被主流社会所认可的同性之恋呢?

  作者有话要说:早安~看到评论区好多宝宝说这就是个美食坑,诶嘿嘿~兰兰想说的是,看过兰兰完结文的应该都知道,本作者就是靠美食报社出道的呀~

  感谢深夜被美食报社依然爱我的宝宝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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