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第 39 章_鱼街一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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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第 39 章

  “你是说,龚侧妃想杀了世子,却被他逃了,迫不得已,才求助娘家,出动平南军斥候,以抓捕叛党的名义,替她善后?”

  “不,我所知道的平南侯,绝对不会做出背叛王爷的事。我猜想,或许是龚侧妃事败后求助娘家,平南侯深怕她再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索性便假装答应了她,趁机安抚住龚侧妃,不让她再出手,再出动斥候暗中寻回小世子。若是操作得当,未必不能悄无声息地让小世子被王府的人‘找到’,如此,龚侧妃也能平安躲过这场灾祸了。”

  “也是,如果平南侯真的想帮龚侧妃杀了小世子的话,出动的就不会是斥候部了。”

  “所以,你可以去送你那好朋友商秋芦一场大富贵了,找到了王爷和王妃爱若性命的小世子,只怕今后平步青云,指日可待了,哼!”猫大爷意有所指地说道。

  “你要是有一天死了,不用说,肯定是被醋淹死的!”河蚌精白了他一眼,“都说了我和他只是掌柜的和伙计中间的关系,以前我确实觉得他人还不错,想结交一番,毕竟我在岸上除了你和小谢也没有别的朋友了。可是,发生了这件事之后,我都知道他真实身份了,还傻乎乎的去和人家称兄道弟,我是河蚌,不是江豚!”

  “江豚怎么了?”

  “只有江豚那种傻乎乎的水妖,才会看到人类的渔船还一个劲儿地往上凑,被渔网抓住也是活该!我若是明知道商秋芦是王府派来监视你的密探,还和他称兄道弟的,要么就是我笨的没救了,要么,就是我有别的要算计他的理由,才不得不和他虚情假意。不过,你觉得以我的智商,能玩得过商秋芦吗?”

  “玩不过。所以我一直让你离他远点,你还不相信,现在知道了吧?我何曾害过你?”王鲲风哼哼道。

  “你还好意思说?当初我第一次上岸,去码头给你交保护费的时候,你还找我勒索好处了呢!就因为你要了那一串钱,我才被船老大赶下船的!”白春笙说起这个事情就来气。

  “现在不是翻旧账的时候,那一串钱回头我还你。”猫大爷讪讪地摸了摸鼻子,迅速从这个危险的话题里转移了出去,“我方才说的事情你可记住了?这件事情我不方便出面,由你出面正好,你不是一直在发愁开作坊和建造宅院的银子吗?若是把这件事情给做成了,到时候,别说一个乡下的小宅院了,就是你想要一栋皇城的大宅子,豫亲王府也绝不会犹豫的!”

  区区一个宅子换一个天赋惊人的王府世子,这笔买卖简直不能更划算!

  “这主意倒是不错……”白春笙摸了摸下巴,能赚钱的主意,他向来都不嫌多的,只不过——

  “你跟我说说具体要我怎么做。”白春笙催促道。

  猫大爷用一种“你这智商也就只能想到这一步”的眼神斜了他一眼,差点把人看炸毛了,这才心满意足地开始给他支招——

  “我让你把这场大富贵让给商秋芦,而不是你亲自把那小猫崽子交给王府的人,是有我的道理的。我父王倒罢了,王妃那个人,最是心思玲珑,她若是知道那小猫崽子一直和你在一起,说不定会想到些别的什么,毕竟你就住在我对面,容不得她多想。”

  “多想什么?”白春笙表示他脑子不够听不明白。这些字他每一个都认识,怎么连在一起说出来的话,他就是听不懂呢?

  “多想什么你就不必知道了,反正以你的脑子也想不出来,你若能想得出来,你也能做王妃了。”王鲲风白了他一眼,“总之,待会儿他肯定会到你这边来,到时候你就告诉他,说是我的意思,由他出面,就说小世子他们已经找到了,不过他们人手不足,为防意外,在王府的大队人马抵达之前,便先将小世子托付给你照料,便充作寻常奶猫养着,如此也可掩人耳目。”

  “其他的你都不用多说,只要告诉他这些,剩下的他自然知道怎么做。”

  “还有,你记住一点,到时候若是王爷和王妃要给你什么赏赐,你别的都不要拿,只说自己刚上岸,没有落脚的地方,要些置办田亩宅院的银子就可以了,其他的都推了知道吗?”

  “这还用得着你说?”白春笙终于逮到机会,回了他一个白眼,“毕竟小世子是商秋芦‘找到’的,只不过在我这里寄养了几日,赏赐些银两算是王府不亏待有功之人的意思,要是我贪得无厌,你那个父王据说在朝廷位高权重,到时候指不定要让县令大人给我穿小鞋呢。”

  “他敢给你穿小鞋,我让他连脚都没了!”猫大爷冷冷一笑。

  “别管我了,若是王爷和王妃亲自过来,那,那你和三郎他们,也是要去拜见王爷和王妃的吧?”知道了豫亲王府那团糟心事之后,白春笙对王鲲风真是一万个同情,这种情况下,要让王鲲风去拜见把自己丢弃在别院,却千里迢迢亲自来寻找另一个孩子的双亲,实在是有些残忍。

  他不太想让王鲲风去给那样一对爹娘磕头。

  “拜见什么?明日我便带着三郎和阿姌他们去上游的庆城游玩一番,你不是说想做辣酱吗?庆城多山地,那里有许多山民种植山辣椒的,往年各地用的调味的干辣椒,十有七八都是庆城所产,价格实惠,东西又好,我顺路给你带一船回来。”

  “那你银子够吗?不够我先给你一百两。”

  “你那些银子,还是自己留着,我让他们在码头给你寻摸着,正经买几个下人放在铺子里用吧,别在外面胡乱招人,过不了几日,只怕你那位伙计就要高升去了,不赶紧买人,难道依旧从外面雇?你就不怕再雇到什么王府密探?”

  “这倒是!你不提醒我差点忘了!”白春笙果然认真思考起买下人的事情来,他做的这个买卖,食材的秘方最要紧,外面雇的,终究不如买的放心些。

  而且,王鲲风说得对,商秋芦得了“成功救下小世子”这份儿天大的功劳,等于是救了王妃一命,只怕这次之后便要平步青云了,清水河镇这种小地方,怕是容不下这样的大人物了,他也该早点寻摸几个人买下来,不但是食铺这边,作坊那边也要有信得过的人做工啊。

  俩人聊完了正经事,王鲲风便着急告辞,回去和王大娘商量全家人去庆城游玩的事情了。

  他那位王妃生母最是注重规矩,她若是亲自来了,以王大娘的身份,必然是要去给王妃磕头见礼的,王鲲风不乐意!乳母含辛茹苦把他养到这么大,他绝不能让那个女人欺负乳母!

  还有三郎和阿姌,这两个孩子一出生就被送到了别院,根本就不懂得王府后宅那些所谓的礼数,到时候若是哪里做错被人给罚了,那他可管不住自己的脾气!

  与其到时候大家脸上都不好看,倒不如索性便远远地避开罢了。

  反正,王妃素来知道自己是个任性妄为的性子,也不过背后骂他两句罢了,不痛不痒的,有什么大不了的?

  王大娘听说王爷和王妃可能要过来,也是吓了一大跳,她本是极老实本分的,根本没想过要特意避开旧主子,可是,听到王鲲风说若是他们不走,到时候三郎和阿姌可能会受委屈之后,便立刻决定和王鲲风一起离开了,当下全家人便忙着收拾行李,将家里养的鸡鸭托付给周婶婶代为照看,第二天一早便乘船离开了镇上。

  头天夜里,商秋芦没等身上的伤势痊愈,果然连夜便找到了白春笙,看到小世子依然安稳地睡在白春笙床上,商秋芦内心大定,随即有些不安地看了白春笙一眼。

  这是他不择手段的短暂人生中,唯一觉得对不起的一个人,也是他曾经以为可以成为“朋友”的一个人,尽管,身为暗卫,是不可以有“朋友”这种稀罕的关系的。

  白春笙一直对他很好,也从未怀疑过他,甚至还救了他一命。可是他呢?他回报给他的,只有不断的欺骗和隐瞒!

  白春笙也有些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商秋芦。实际上,这是两辈子他第一次被朋友欺骗和背叛!

  上辈子他虽然是个无所事事的拆二代,不过人缘倒是一项很好,而且他所在的圈子里基本上都是吃喝不愁的拆二代们,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没有什么勾心斗角的机会。

  他本以为他会和商秋芦、谢篁他们成为很好的朋友,毕竟,他刚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对自己释放善意的,就是商秋芦。

  不知道该摆出怎样的表情,那就索性面无表情吧!

  将王鲲风交代给他的话,一字不差地告诉了商秋芦之后,到底没忍住,白春笙带着一丝讥讽地问了他一句:“商统领,立了这等大功,今后怕是要高升了吧?我那食铺太小,只怕容不下您这样的大神。”

  “我知道了,掌柜的你放心,我人走了,铺子里的手艺绝对不会外传的。”商秋芦苦笑一声,他早该知道,他这样的人,本就不配有朋友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总之,你想走就快点走吧!小世子我会好好照顾的,到时候记得把他这几日的伙食费结算了。”白春笙说着便摆出了送客的姿态。

  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和商秋芦这样的人相处,仿佛他说的每一个字,对方都能咂摸出一万种不同的意思,这种感觉非常糟糕,是他有限的智商没有办法应对的。

  “我知道了,你,多保重吧!”商秋芦转身走了几步,又忍不住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悄声提醒道,“大公子此人,看似鲁莽,实则心细如尘,你……你多加小心吧,别总是这般轻信旁人。这世间虽是好人多些,可好人,有时候也会做些坏事的。”

  “你就别管我了,我一个开食铺的,能有什么危险?倒是你,趁着这次立了大功,赶紧请求王爷给你一个正当身份吧,光明正大的出来做事过日子,总比躲在暗处强些。”

  “好,我听你的,一定请王爷垂怜,替我换个身份,到时候,我若路过清水河,还能来铺子里吃饭吗?”商秋芦展颜一笑,他就知道,白春笙是个心软的。

  “就算你曾经是铺子里的伙计,我也不会给你算便宜的!”白春笙负气道。

  “嗯,我一定让他们多多照顾铺子里的生意,等我下次回来,说不定,你那大宅子已经建造好了。”

  商秋芦就这样离开了,不过,隐藏在暗处的他,想必日子只会比从前在铺子里更加的艰难,或许,直到王府的人抵达之前,他和他的那些属下,都不能睡个安稳觉了。

  “小世子,你醒啦?”看着睁大眼睛、十分精神地蹲坐在枕头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的小猫崽子,白春笙强忍笑意,十分恭敬地问候道。

  知道这一位是豫亲王府尊贵的小世子之后,白春笙便不敢和他同睡一张床了,别到时候又犯了人家王府什么忌讳,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只能在床边打了个地铺,好在最近天气炎热,睡在地上比睡床上还凉快呢,白春笙当时便决定,天气热的时候,往后他便一直睡地铺了,凉快啊!

  王鲲凤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半躺在地铺上两眼弯弯的河蚌精,抿了抿毛绒绒的小耳朵,有些不自在地在枕头上蹭了蹭爪子,声若蚊呐地咕哝了一句:“昨日,多谢你救了本世子。等我回到王府,定会让父王和母妃好好赏赐与你。”

  “多谢世子!”白春笙忍着笑应下了这句话,这小子从小在王府养尊处优,大概在他的观念里,对一个人好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给人家赏赐吧?

  “小世子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既然王府的人还没来,白春笙这几日自然要替人家爹娘好好照顾这孩子,不管王爷和王妃多可恶,小孩子是无辜的,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小世子的态度比较傲慢,但白春笙总觉得这孩子和王鲲风一样,典型的嘴硬心软。

  “有劳了,昨日那个软软的鱼肉,多上一些。”小世子板着脸吩咐道,毛绒绒的耳朵都红了起来,他平日里从未如今日这般向他人讨要食物,若不是真的饿的狠了,而且那个鱼肉真的很好吃的话,他才不会主动开口讨要呢。

  “那是我家食铺做的鱼丸,食铺里还有葱油鱼面和拆烩鱼头盖浇饭,我手受伤了,这几日可能没办法亲手给你做饭,不过一日三餐我都会让食铺送东西过来的。”

  “那,有劳了。”小世子隐晦地表示他现在肚子就有些饿了。、

  白春笙不放心自己走开,便出去找人去寻商秋芦,这家伙一直在食铺做工,让他去帮自己取菜最合适了,况且,他自己找人去拿菜,万一半途被人下了毒怎么办?他虽然很同情小世子,但也没有同情到为了这小子赔上自己一条命,所以,关于小世子的饮食问题,还是让豫亲王府的人自己安排吧。

  商秋芦果然很快便让人送了热腾腾的饭菜来,是双人份的鱼面和拆烩鱼头盖浇饭,鱼丸铺子里每日只做一点,是专供王鲲风和三郎的,这会儿早就没有了,便没有送来。

  虽然没有吃到好吃的鱼丸,但是,葱油拌鱼面和拆烩鱼头也很好吃,下面铺的米饭浸润了汤汁的鲜美也非常好吃,美食当前,小世子也顾不上矜持了,埋头大吃起来,唏哩呼噜便吃掉了一碗拌面,毛绒绒的身子都散发着一股葱油的香味。

  白春笙这个苦逼的伤患,便在旁边陪着吃了一碗白粥,下粥的小菜就是他自己做的腌番薯梗。

  “呸!”一时好奇吃了一口腌番薯梗,小世子十分嫌弃地吐掉了嘴里没嚼碎的番薯梗,他最讨厌吃青菜了!

  “你跟你哥真像。”白春笙顿了顿,装作若无其事地引出了王鲲风这个话题。

  他到底还是不放心。

  虽然不知道这对一母同胞的兄弟俩关系到底怎么样,但是,昨天猫大爷可是差点亲手掐死这小子,若是这小子记恨在心的话,到时候回到王府和王爷王妃打起小报告,王鲲风那家伙不死也要脱层皮。

  他主动提出要照顾这小子,可不仅仅是因为同情心泛滥,他又不是圣母,说到底,还不是想趁机和小世子打好关系,看看能不能让这小子网开一面,不要把王鲲风差点掐死他这件事给说出去。

  再说了,王鲲风又不是故意的,如果换成是他,从小就被爹妈当做废物送走,却对一母同胞的兄弟百般疼爱,长大了说不定也要心理扭曲,最起码,看到这个兄弟的时候,说是毫不介怀是不可能的。

  “我大哥……卖鱼丸的,本世子警告你,昨日巷子里看到的那些,不许外传!”小世子吃鱼头的动作顿了顿,抬起头,危险地看着白春笙。

  白春笙:???

  这好像是我的台词吧小子?

  不过,听起来,这家伙好像还挺维护王鲲风的?

  “我大哥,和旁人不同,母妃那边,我自有说法,总之,若是父王和母妃问起来,你便说你是在衣柜里寻到本世子,然后被商统领找到的,知道了吗?关于我大哥,半个字都不许多提!若敢多嘴半句,我便命商统领杀了你!”

  “我还怕你出卖你大哥呢!”既然都是盟友,那白春笙也懒得再绕圈子了,放下喝粥的汤匙,严肃地坐到猫世子对面,“世子,你大哥昨日不是故意想杀了你的,你看他后来不是也后悔了吗?只不过他比较爱面子,不肯低下头道歉罢了。我是你大哥的至交好友,我便替他在这里给您道个歉。这件事情若是被王爷和王妃知道了,你大哥不死也要脱层皮,王府的事情,想来您比我这个外人更加清楚,您若是还有一丝心疼您大哥,便忘了昨日的事吧。”

  “放心吧,商统领那边,我会吩咐的,你与我大哥认识很多年了吗?大哥昨日谁的话都不听,偏偏你一出现,他便立刻放了我,你们……”小世子的眼神中有着淡淡的羡慕和嫉妒。

  从小,母妃就告诉他,他是豫亲王府最尊贵的世子,未来的亲王。王府所有的人都很尊敬他,包括那几个侧妃和侍妾生的孩子,无论是未来会被册封为郡王还是郡主,在他这个未来亲王面前,都要俯首见礼。

  他其实很羡慕三郎和阿姌,虽然从未见过他们,可是,他从王府的下人口中听到过很多这三个孩子的故事。大哥真的很疼爱他们,就因为别院的下人欺负三郎和阿姌,大哥便愤而带着他们离开别院,去外面独自生活。

  外面的世界虽然艰难,可是,却有着别院最为稀罕的自由。

  可是,他知道,大哥对自己,是永远不会像对待三郎和阿姌那样的。

  因为他的出生,母妃对大哥的厌恶和不耐达到了顶点,最终送走了大哥和府里所有的半妖子女,就像府里的下人们说的那样,大哥最恨的,除了母妃之外,大概就是他了吧?

  可是,他却一点都不讨厌大哥。他从一出生就可记事,还记得他出生的时候,大哥从外面给他带了一根特别漂亮的羽毛,结果却被母妃误以为大哥是想害他碰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狠狠地打了大哥两巴掌,从那之后,大哥便再也不肯靠近自己半步了。

  他也记得大哥被送走那天,大哥的乳母抱着大哥来给母妃磕头,母妃抱着他站在屋檐下,精致华贵的宫灯,母妃头上璀璨的珠饰,还有大哥藏在暗夜中看不清楚的脸,那一幕,他十几年都不曾忘记。

  他没有办法指责生他养他的母妃,毕竟,在皇族,生下一个半妖,对于王妃来说,几乎是一辈子都抹不掉的耻辱,即便狠心送走了大哥,那之后的很多年,每年参加宫宴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和母妃不对付的皇族女眷,以此为话头讥笑调侃一番,母妃那样的性子,又岂会不怨恨大哥?

  可是,越是这样,他就越心疼大哥。生而为半妖,也不是大哥的错,却被自己的亲生母亲那般厌恶憎恨,大哥怎会不恨?

  所以,当大哥一把掐住自己脖子的时候,王鲲凤虽然有那么一瞬间的惊恐,可随之而来的,却是如释重负的感觉,他一直觉得自己欠了大哥许多,若是这条命能偿还大哥所有的怨恨,那也没什么不是吗?

  只是,现在想想,幸亏这卖鱼丸的当时制止了大哥,若不然,他白白牺牲了自己,大哥和三郎他们,只怕现在也早就被王府的暗卫抓起来了吧?

  大哥和这卖鱼的,终究还是不了解他母妃。若是母妃知道大哥想要杀死自己,不管大哥最后是不是心软放了他,以母妃的性子,只怕,也是要斩草除根的……

  母妃,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到她唯一的、被寄予厚望的世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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