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 64 章_鱼街一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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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 64 章

  “鲲哥,你把那鱼头拆开,鱼头骨太大的剁成几块,等下我让人去买些豆腐来,做个鱼头烧豆腐。”白春笙吩咐道。

  开玩笑,这么大的一个鱼头,肉这么多,若是就这么白白丢了,那不是心疼死了?他上辈子曾经在电视上看过直播,某地冬捕鱼王现场拍卖,那鱼还没有今天这条一半大呢,竟然卖出去十几万的价钱!

  一想到这鱼头可能价值好几万块钱,换算成本地货币少说也要几十两银子,白春笙真是恨不得连鱼鳞也不要刮掉了。

  不过这大鱼也确实不便宜,据说是海里捕捞上来的,这么一条鱼便花了猫大爷二十多两银子,这厮非常不要脸地剽窃了好基友黑鱼精的追夫秘籍,给自家河蚌买起新鲜食材来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十分土豪。

  王鲲风在这边忙着处理那个超大的鱼头,那边,白春笙也忙到飞起。先将水晶虾去掉虾须虾线,开背后用调味料腌起来,预备待会儿炸个蒜香蝴蝶虾;鸽子蛋大小的灰白色贝类看着有些像花蛤,便打了些清水让人反复淘洗,等到泥沙淘洗干净之后,放在半盆清水里,滴上几滴油养着,这样便能将肚子里剩下的泥沙也吐出来了。

  小拇指大小的小鱼让人捏了肚子里的内脏挤出来,洗干净后腌制片刻,到时候裹着蛋清和麦面糊糊一起油炸了,再和干辣椒、大蒜瓣一起爆炒,便是一道开胃下饭的爆炒小鱼干了。

  买回来的那些野葱野蒜,让人帮忙摘干净之后,切段,打几个鸡蛋炒一下,便是一道开春时令鲜蔬——野葱炒蛋。

  摘下来的野葱头和野蒜头,白春笙也没舍得丢,拿盐腌了起来,做成泡菜拿来吃粥是极好的。

  青背大鱼的鱼头已经被猫大爷拆开了,剁成巴掌大小的一块一块,足足有一大盆那么多,鱼肉去掉内脏也有四五十斤,白春笙看了看,决定做一个鱼头烧豆腐,一个烤鱼排,再来一大锅鱼片粥,也足够他们这些人吃的了。

  河鲜味美,但是前期处理却最是繁琐,好在今天是落脚后的第一顿饭,白春笙决定大伙儿一起吃一顿,便没有客气,吆喝了随从人员一起帮忙,很快便将所有食材都处理好了,连佐料的葱姜蒜都剥洗干净了放在一个大盘子里。

  食材准备好之后,接下来做菜就快了,白春笙让人先烧了一口灶,热油锅,加入自己腌制的鸡油,炸出里面的油之后捞出来弃之不用,再加入葱姜蒜爆香,倒两大勺自己做的甜酱,一小把辣椒段,空气里顿时弥漫出一股辣椒爆炒后的奇异香味。快速倒入备好的鱼头肉,翻炒片刻,加入清水,大火煮沸后,撇去上面的浮沫,倒入切成麻将大小的豆腐块,盖上锅盖,换中火慢慢炖着就行了,做鱼头烧豆腐要想鱼肉好吃,一定不能先放盐,要等到鱼和豆腐都熟得差不多了,再放盐调味,这样鱼肉依然会保持内里鲜嫩的味道,而豆腐也不会炖得久了太咸,炖出来的鱼汤泡饭也很鲜美,很适合家里两只猫吃。

  水晶虾早就腌好了,拿出来冲洗干净外面一层腌料,放在准备好的蛋清面糊里迅速挂上一层浆,下油锅炸到金黄色便可以起锅了,炸出来的蝴蝶虾个个肚子里的肉都快爆出来了一般,色泽诱人,香味,咳,看到自家两只猫焦躁等待的样子,想必也是不错的。

  从炸好的蝴蝶虾里偷偷夹了几个出来,放在一个小碟子里,塞到自家猫爷手里:“拿去和三郎一起吃。”

  猫大爷嘴角一撇,决定这趟回去就立刻和三郎分家,有这样偏疼小叔子的嫂子在,他的下半生大概都要在不痛快的情绪中度过了。

  三郎却没管这么多,只觉得大哥能娶到白家哥哥这样的夫郎真是太幸运了,当然了,他觉得自己的运气也不错,毕竟,嫂子不但会经常给他塞好吃的,还会给他买玩具呢~

  刚炸好的蝴蝶虾味道非常鲜美,外面的虾壳被炸得酥脆,一口咬下去,有酥炸后的虾壳酥脆的口感,也有饱满的虾仁油炸后的鲜甜,上面还撒了一层炒香的蒜粉,即便没有蘸料也非常好吃。

  小拇指大小的小鱼,最终料理好只有两盘的分量了,都腌好了炸出来,和切碎的干辣椒、大蒜瓣、花椒果一起爆炒,看着平平无奇的小鱼,炸好了之后个个呈现好看的金黄色,和辣椒爆炒之后散发出诱人的香辣味,院子里的人都忍不住偷偷吸溜了几口,感觉肚子都饿了。

  “主子真是好口福啊!”毛大夫坐在屋檐下,一边指挥着两个徒儿捣药,一边捻着胡须欣慰地感叹道。

  那两篓子贝壳,最终被白春笙做成了三种口味,一种是直接隔水清蒸的,只加了一些姜丝老酒进去,吃的就是个原汁原味;一种现炸了葱油,和辣椒一起爆炒了一个葱油味的;还剩下一些贝壳,直接放在几个大盘子里,打了几个鸡蛋进去,搅拌均匀,做了一个类似花蛤蒸蛋的蒸菜。

  所有菜都做好之后,最后才开始做炸鱼排,本来想做烤鱼排的,结果腌好之后发现忘记带烤鱼的铁盘子了,只好起油锅将腌好的鱼排炸了一下,上面撒上一层辣椒末和蒜米分,金灿灿的看着十分诱人。

  满院子烹饪鲜鱼的香味,引得客栈里其他几处院子里的客人都坐立不安了起来,纷纷找客栈的伙计询问,是不是店里在做菜,能不能给他们也上一桌,结果听伙计说只是同住的外地客人自家在做菜,而且连伙计们都不让进去,只能悻悻作罢。

  路过的野猫们却不管,一顿饭的功夫,客栈院子的围墙上、屋顶上,便或蹲或坐或趴了十几只花色不同的野猫,看着院子里炸好的鱼排垂涎三尺,又畏惧两只猫妖的气息不敢下来,实在煎熬得不行。

  白春笙笑了笑,看到还剩下许多切碎的青背大鱼的肉,便让人将这些肉倒入方才腌制鱼排的酱料里,腌制片刻后炸了出来,放在几个敞口大盘子里,下面垫了一层粳米饭,米饭上面还浇了两勺鱼汤,请这些过路的野猫们吃了一顿便饭。

  完整的鱼肉他是不敢拿去给那些野猫吃的,不是舍不得,是怕他们吃了那鱼肉会被自家猫爷揍个半死……咳!他家猫爷不但护短,还护食。

  “好吃吗?”给小叔子盛了满满一大盘子鱼头烧豆腐,看着三郎吃的头也不抬,白春笙笑眯眯地一边剥贝肉,一边问道。

  “尊好次~”三郎满嘴都是鲜美的鱼肉,说话的声音都含糊不清了。

  “好好与嫂子说话!自己没爪子么?做什么要嫂子替你夹菜?”猫爷不高兴地用筷子头敲了弟弟脑袋一下,蠢弟弟为了方便吃鱼,早就变成了一只幼猫,蹲在嫂子手边,让嫂子伺候他吃喝,真是成何体统!

  “嫂纸~”三郎脑袋被敲痛,委屈巴巴地抬起头,毛绒绒的嘴巴里还叼着一块鱼头肉。

  “他这不是变成了猫,没法用筷子吗?喏,贝肉给你剔好了,快点吃吧!”白春笙不知道何时早已剔了满满一小碟贝肉,拿勺子舀了些酱汁浇在上面,又舀了两勺米饭搅拌在一起,他方才便发现自家猫爷很是喜欢吃那辣椒炒的贝壳,只是贝壳肉太少了,每次夹一碗贝壳,能吃到嘴里的贝肉却极少,猫大爷不耐烦了,这才将一腔闷气都发作在了自家弟弟身上,实在是幼稚的可以。

  就他这样的,还嫌弃三郎是幼猫呢~

  看到眼前突然出现了满满一碟剔好的贝肉,上面连粳米饭和酱汁都拌好了,猫大爷一愣,随即耳尖微微红透,满意地瞪了自家河蚌一眼,决定今晚关于“嫂子和小叔子如何正确保持距离”的惩罚教育,可以稍微轻一些了……

  三郎眼巴巴地看着那满满一碟剔好的贝肉,有心想找嫂子讨要一些,但是想到自家大哥一贯的小心眼,蠢蠢欲动的爪子又缩了回去,顺手从桌上的盘子里勾了一只肥嫩的蝴蝶虾,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

  他们三个一桌吃饭,另一桌是毛大夫他们,菜色都是一样的,只是他们这一桌多了一锅野鸡粳米粥,咳!河蚌精目前还没有脱离“疯狂求偶期”,服药期间,禁止食用辛辣荤腥之物。

  吃着香软糯滑的野鸡粥,看着家里两只猫埋头吃得津津有味,白春笙一时间觉得无比满足,他本就是容易满足的性子,上辈子一个人宅着也能过得风生水起,这辈子,有了这个小心眼又护短的猫爷,大概,应该不会再像上辈子那般寂寞了吧?

  毕竟,单身汪没人权,每到节假日满城屠狗的时候,他想找个搭伙吃宵夜的伴儿都没有,想想也是凄凉。

  要是能带着他家猫爷回到曾经生活过的那个时空就好了,他一定每天照着一日三餐的频率发朋友圈和围脖虐狗!深夜再来一段鸡汤屠狗文配图,此仇不报,真是死不瞑目!

  一顿饭吃的众人心满意足,除了几个值夜的之外,其他人吃完饭便各自回房间睡觉了,毛大夫擦了擦沾了酱汁的手,从徒儿手中接过今日刚制好的膏药,意味深长地塞到了猫爷手中——

  “主子,今日该给白掌柜敷药了。”

  麻蛋!!!

  猫大爷瞬间攥紧了手中的小瓷瓶,差点将巴掌大的瓷瓶给捏碎了。

  看着鲜嫩肥美的河蚌肉,只能摸不能吃,其间苦逼,谁擦药谁知道!

  毛老头定然是不满他那日吃红箩鱼的时候没有分给他,这才故意在众人面前将这膏药递给他的。

  看到那熟悉的描着一朵金□□花的小瓷瓶,河蚌精忍不住菊花一紧,整个河蚌都不好了……

  三郎方才吃的有点撑,整个毛肚子都圆滚滚的,这会儿正躺在软塌上消食,一斜眼看到他大哥手里那小瓷瓶,整个猫差点从软塌上滚下来,四个爪子拼命在空中扑腾了几下,勉强扒住软塌边缘爬了上去,也不消食了,顺着软塌上方的矮窗,悄无声息地溜走了,一对毛绒绒的耳朵红通通的,热得发烫。

  那瓷瓶,大哥每次一拿出来,春笙哥哥的屋子里便会传出奇怪的声响,听得猫浑身燥热难耐……他还是出去溜达溜达,等过了半夜再回来吧。

  两个负责随行伺候的早就红着脸默默退下,去外面寻了客栈掌柜的,要了干净的浴桶,又去灶台下烧了两大锅热水,等着自家主子给白掌柜“上完药”之后,定然会要些热水擦洗的,咳!

  “趴下!”吃饱喝足,猫爷气势如虹地坐在床沿上拍了拍床榻。

  拍完他就后悔了。

  麻蛋到底哪个龟孙子找的客栈?这床板如此单薄,如何敷药?

  “噗~”白掌柜非常不给面子地笑出了声。

  猫大爷狠狠瞪了他一眼,眼角的余光突然看到屋子中间结实的木桌,灵机一动,嘴角扯出一抹坏笑:“这床板不甚结实,今夜敷药,便换个地方罢!”

  白掌柜:??

  很快,他就知道“换个地方敷药”是什么意思了。

  被自家猫爷背对着压在木桌上,屁股高高翘起,这姿势简直羞耻到足够打码的级别了……

  偏偏某妖还在后面一边敷药,一边问他“深不深”、“要不要再深一些”,语气中的炫耀和得意简直都快实质化了!

  深你麻痹啊魂淡!!!

  还有,为什么一只猫的手指头会这么长?明明变成原形的时候,爪垫上那毛绒绒的小爪子辣么短的!

  关于“嫂子和小叔子如何正确保持距离”的惩罚教育,一直进行到夜半时分才告一段落。

  手段凌厉的“王夫子”心满意足,被训得蔫头耷脑的“白学子”早已昏睡过去,被放在吱呀作响的劣质床板上,身上草草盖着一床薄被。

  两个伺候的人抬着一大桶热水进去,鼻尖闻到空气里膏药混合着某种特殊香味形成的味道,顿时两股战战,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了。

  猫大爷重重地咳嗽了两声,伺候的人面色大变,弓着腰快速离开了房间。

  白掌柜不愧是血脉纯正的河蚌精,求偶期散发出来的气息,竟连他们这样的凡人都能迷了心智……实在是可怕!

  将差点被屋内的气息迷了心智的属下呵斥出去,猫大爷满脸不高兴地站起来,走到床边,从被褥中将擦过药昏过去的河蚌精捞出来,褪尽衣衫,大步往浴桶走去。

  他这口黑锅算是背定了!

  毛大夫那只坏猫,故意当着众人的面将配好的膏药递给他,摆明了是让众人误以为他家河蚌每次上完药昏迷过去,都是因为他情不自禁……咳!

  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这样的!

  他也是敷了几次药才发现,毛大夫应该是在那膏药中添加了某种可以令人昏睡的药物,这样在敷药的时候,河蚌精便不会压抑不住本能,和他做出某种不可描述的事情了。

  心是好心,只是,故意误导他人的恶劣行为,依然不可饶恕!

  明日便罚他不许吃自家河蚌做的鱼虾了!

  第二天,白春笙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午间饭点了,这也是王鲲风为何要在临江城修整两日的另一个原因,他家河蚌每次敷药之后,最起码也要昏睡六个时辰以上,在颠簸的马车里睡着,总不如在客栈睡着安心舒适些。

  敷完药之后,河蚌精觉得整个人就像是喝了十几罐王老吉一样,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清凉快意,体内原先那种烦躁不安的情绪彻底不见了,没想到毛大夫看着不太靠谱,医术倒是很不错。

  在临江城又歇了半日,采买了许多耐得住存放的河鲜干货之后,一行人便又启程往皇城而去。

  路上依然是慢吞吞的,距离陛下赐封,已经差不多过去一个月了。

  这谢恩谢的,也忒敷衍了些吧?

  因为“偶遇故友”脱离谢恩大部队好几日的鱼鳞皇叔,也在他们离开临江城之前出现了,身后还跟着一个一身黑衣的沉默妖族。

  猫大爷瞬间眯起了眼睛。

  眼前这个沉默的妖族,力量强大到连他都快忍不住炸毛了。

  鱼鳞皇叔何时认识了这般厉害的妖族?还是血统纯正的妖族?

  “咳~这位是我多年的好友,原形是只黑豹。赫连疾,这两位便是我两个侄儿,这位白掌柜,是我大侄子的未婚夫郎。”

  白春笙等人礼貌问好,没办法,在外人面前,他们还是要给鱼鳞皇叔这位长辈一个面子的,谁让他们是晚辈呢?

  不过,晚辈也有晚辈的好处,给长辈见礼通常都有见面礼可以收。

  黑豹妖赫连疾话不多,却也懂得凡人的人情世故,许是早有准备,知道这里有三个晚辈,从袖袋中摸出三个一模一样绣着忍冬纹的荷包,递给他们作为长辈的见面礼。

  就是动作有些生疏,一看就知道不常与人接触。

  赫连叔叔话不多,但出手绝对大方!看到荷包里倒出来的足有鸡蛋那么大的一块碧绿色成色极好的宝石,白掌柜都惊呆了。

  他以为荷包里摸着应该是一块银子,没想到竟然是这么大一块宝石!

  “赫连叔叔是土豪世家的土豪妖吗?”白春笙用眼神询问他家猫爷。

  “我哪知道,我从前与皇叔并不相熟。”猫爷不高兴地从他手里夺过那块绿宝石,这种贴身的物件儿,别说是皇叔的旧友所赠,就算是皇叔亲手所赠,也不能让自家河蚌戴在身上!

  他还没送过这样的贴身物件儿呢。

  白春笙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这种贵重物品,还是放在自家猫爷身上放心些,放在他身上,万一被人打劫或者偷走了,那就亏大了。

  不过——

  “鲲哥,你有没有发现,赫连叔叔和鱼鳞皇叔,好像有些不对劲啊……”正所谓腐眼看人基,咳咳!深受某绿□□站荼毒的白掌柜,怎么看怎么觉得皇叔与赫连叔叔两个妖之间定有基情!

  “皇叔成年后一直不肯成亲,当年先先皇在世的时候曾经赐他两个侧妃,结果被他赏赐了些财物,又送回娘家去了。”王鲲风想了想自家皇叔做出的那些险些气死先皇的荒唐事,不由得也有些狐疑起来。

  这份狐疑,在当晚夜宿驿站,鱼鳞皇叔竟然与赫连疾进了同一个房间的时候,瞬间得到了证实。

  “我就说吧!”白掌柜对自己敏锐的眼光非常得意。

  猫大爷十分嫉妒地冷哼一声,不过心里也不由得有些羡慕,鱼鳞皇叔在他们皇族,向来是出了名的无法无天,想做什么便去做了,从来不顾忌外界的流言蜚语。

  不想要陛下亲赐的侧妃,送回去便送回去了。

  在外面有了喜欢的妖,睡一起便睡一起了。

  这种“爱谁谁”的嚣张,也难怪“暴毙”的先皇总是看他不顺眼了。

  这个世界上,不是谁都能无惧流言,活得这般恣意洒脱的。

  不像他,没有敷药的时候,晚间连与他家河蚌同一个房间,都要顾忌许多,不敢越雷池一步!

  赫连叔叔大约是山里的妖,不但给他们带了名贵的宝石作为见面礼,还带了一袋子白果,白春笙在这个生活了这么久,还没见到过白果(银杏果)呢,正好水晶虾还有一些,便命人剥了一碟子虾仁,做了一碟虾仁炒白果。

  没想到猫大爷和三郎都不太喜欢吃白果的味道,反倒是赫连叔叔吃得津津有味。

  “赫连叔叔,这白果是您自己种的吗?”白春笙也很喜欢吃白果,当下便忍不住开口问道。

  “不是种的,山里的。”许是觉得自己口气太生硬了,赫连疾顿了顿,又开口道,“你若爱吃,回来路过我那,尽管去摘便是,山里数百棵这样的果子树,想摘多少都有。”

  白春笙转过头看了看王鲲风,猫大爷点了点头,答应等回程的时候去一趟赫连疾住的地方,去摘些白果回去。

  这玩意儿虽然闻着味道不太好闻,但是,貌似他们家河蚌还是挺喜欢吃的。

  也不知道那果子树能不能移植几棵幼苗回去,到时候种在家里的院子里,往后河蚌想吃便不需要跑这么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灌溉的宝宝们,爱你们!消失的皇叔带着他的基友肥来啦,皮一下,大家不要害怕,赫连叔叔是个很好的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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